赵嘉,女,汉族,1977年2月出生,毕业于西北轻工业学院。1998年参加工作。现任深圳市龙岗区委常委、区纪委书记、区监察委员会主任。
1994.09—1998.07西北轻工业学院材料工程系学生。
1998.07—2007.02深圳市水务(集团)有限公司南山供排水分公司副经理兼工会主席、总公司客户服务中心副主任。
2007.02—2011.12共青团深圳市委员会副书记、党组成员,市青年联合会副主席,广东省政协十届委员会委员,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委委员 (其间2010.12—2011.12挂任南山区委常委,兼桃源街道党工委书记)。
2011.12—深圳市南山区委常委、区纪委书记;区人大代表。
2015年5月,当选中国共产党深圳市第六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。
2016年10月—2018年1月龙岗区委常委、区纪委书记。
2018年1月—龙岗区委常委、区纪委书记、区监察委员会主任。
2018年1月27日,龙岗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闭幕,会议决定批准区政府工作报告等六个报告,选举赵嘉为龙岗区第一任监察委员会主任。